从历史的角度审视,五千年华夏进程印证了房子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捆绑性关系。没有土地,哪来的房子?有了房子,必然涵盖了土地。把房子与土地的拥有权截然分开,绝对不符合事物生成的客观规律,更不具备逻辑产生的前因后果。历史上房子与土地归属于个人,但朝代更迭之日,必是房子与土地重新易主之时。历史进程证明了房子与土地属于共生关系,随时易主是其存在的常态。
从社会制度的角度审视,新中国成立后房子与土地全面国有化,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土地是全体人民的、住房也是全体人民的,这种结论符合逻辑生成的客观规律。
从房改后的视角审视,房子全面商品化,好似成为私有财产,却与土地的拥有权截然分开;支配权、处置权都需要服从于“第三方”设置门坎儿的条件认可,买与卖必须向“第三方”申报和备案,更需如数交纳“第三方”规定的各种过手费用;即便成为遗产,也要经过“第三方”备案并缴纳过手费。那么房子拥有权的私有属性,具备逻辑生成的因果关系吗?所以当下不动产的关键:在于“不动”,而并非“产”。
古人言之肺腑的经验教训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曾经留下炎黄足迹的土地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长城万里今犹在,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故宫居住过多少皇帝,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近代史中的名人故居,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当今的普罗大众具备超越他们的能力吗?历史事实就摆在那里,是欲望蒙蔽了双眼,造成不愿直视的刻意忽略。五千年的历史积淀中,没有任何古代圣贤能够总结出房子与土地到底归属于谁的智慧,那么三十年的房改,真的能够颠覆五千年的深厚积淀吗?
居住是人的生存需求,变成炫耀的资本和财富的象征就属于欲望的沟壑了,而欲望深不见底、深不可测。历史至今,只有衣食用度之物,可以自由处置,不用接受任何第三方管制。房子本身并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私有属性,因为任何明文规定的出台,都将彻底改变对欲望不切实际的认知。
“换物业”是伪命题,属于包藏祸心的语言陷阱,极具煽动性和迷惑性,隐晦包含着利益输送的潜在思路,其逻辑生成的前提条件是利益权衡的私下交易,带来的结果必将是:自己的权益被主动的再次拱手让人。
物业不存在哪个品牌好、哪个品牌不好的选项问题,不过是一丘之貉罢了。因为该行业的架构组成全要素中,根本就不具备以服务民生作为运行宗旨的生成条件。其存在并延续至今的核心目的无非是:利用不可或缺的民生服务平台,长期名正言顺的攫取利益。任何表象化的视觉品质感受,都仅仅是掩人耳目的伪装而已,只有摘下他的假面具才能揭示其丑恶的真相。
物业同属于一脉相承,都具有寄生的天性,其存在并延续的动力完全依靠吸血作为支撑,所以怎么可能具备好坏之分,并产生更换的选择性呢?比如毒蛇,花色大小各不相同,但毒液都是致命的;又比如蟑螂,体型虽然各异,但所产生的危害没有本质的区别。
从明文规定的“换物业”角度讲,按照建筑面积、住户数量、楼栋数量、底商数量的具体比例,选举筹备组成员、投票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业委会成员、再次投票召开业主大会投票更换物业与否,其中环节繁琐、程序复杂、涉及千家万户,仅仅联系沟通都是海量的时间与精力的堆叠,各种资料的搜集远非普通业主所能触及,门槛儿设置非常高,而且完全属于公益性质,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相应报酬。
但是,为什么极少数业主你争我抢的急于进入业委会,并信誓旦旦地做出各种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保证,用以达到换物业的目的呢?这是唯利是图的小人之心使然;为什么物业公司趋之若鹜的进入接盘烂摊子呢?这是为争夺市场资源进一步榨取利润使然。“闹里有钱,静处安身”古人早已完美诠释。
所以不要只看到利在眼前的诱惑,更应预估祸在其后的灾难。站在未思进先思退的角度审视,“换物业”如果造成每况愈下的责任,由谁来承担?损失由谁来赔付?所有投赞成票的业主,是否应该为自己的草率和盲目付出代价?如若不然,不就等同于儿戏吗。投反对票或者不参与投票的业主所产生的不满,由谁来平复?关系到民生安居的重大问题,真的是少数服从多数就能够解决的吗?这才是所谓明文规定里,没有明文规定的巨大漏洞,或者说:明文规定并不具备真正解决业主与物业矛盾的功能。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欲熏心令神仙至众生你争我抢。物欲横流的现实造成人性畸形的利令智昏!如今仍然具备把握道德操守并守住思想底线的人,绝对属于可遇不可求的鳞毛凤角,这样的人不可能置身于没有任何结果的利益争夺漩涡之中。因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已成为社会顽疾,并非仅仅靠老百姓的投票就能彻底根治,否则物业的顽疾就不可能成为长期困扰业主的心头大患了。
按照“换物业”的思路进行延展,业主因为在痛恨现有物业的前提下,不知不觉地接受被带入下一场噩梦的节奏,进而把服务民生的主动权,再次拱手交给换汤不换药的下一个财富掠夺者,进而形成恶性循环的重新往复。结局是所有业主又一次成为“小白鼠”,通过任人摆布、利益受损的痛苦过程,用以验证自己无知、无畏、无能、无助的宿命。
“换物业”的概念不具备改变业主权益被侵占、财富被搜刮的根本性问题。因为物业公司只存在于名称的不同,不存在搜刮压榨的本质区别。只不过有的赤膊上阵展现得赤裸裸;有的西装革履装扮得道貌岸然,然而“五星级宾馆服务员的微笑与问候绝不是免费的,最终需要你来为此买单”。
物业衍生于地产、品牌众多,围猎业主是其存在的天性与常态。而业主热衷于品评哪个品牌更好?甚至争得面红耳赤、大有华山论剑的不死不休。殊不知扣动扳机的瞬间,谁开的枪还重要吗?受到伤害的是全体业主,跟物业品牌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说物业伪装的迷惑性,阻碍了普罗大众的视野和分辨能力,很难辨别事物的本质,而这正是可悲却不自知的现实真相。
认清物业衍生于房地产、被资本把控、利益链滋生、职业寄生群体暗箱操作,造成各种乱象层出不穷的成因,那么“换物业”观点的真实意图就不言自明了。譬如买卖奴隶,无论变换多少个东家,奴隶的身份和被奴役的境遇,不可能发生本质的变化。
所以说物业行业内的任何一家公司,他们的形象设计、管理理念、运行机制等,虽然会有微调式的不同,但其盘剥搜刮的本质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其赖以生存的宿命就是为嗜血的资本盘剥利润,这是整个物业行业存在的天生基因。
认清资本已经实质性操控了社会民生安居工程的神经末梢,所有的毛细血管都毫无声息的为资本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养分,不可逆的病变过程严重影响了肌体的健康,那么还需要用“换物业”的概念来为自己背书吗?
“取消物业”的概念源于不负责任的愤怒情绪宣泄,是对现实无助的吐槽,并不完美体育 完美体育官方平台具备民生安居愿景的后续延展性逻辑作为支撑。
因为打破旧有秩序的关键,并不是以完全消除当下的生态平衡作为手段和目的,那样会产生更加混乱的空档期。
创建一个新型合理的、拥护党建指引的、服从政府管控的、维护业主权益的、前置性制衡假公济私图谋不轨的、具备专业技能及纯粹服务功能的模式,才是替代“取消物业”逻辑生成的前置性条件。
简单一句话,物业不能私有化,物业是业主一辈子的重要民生问题,容不得私人物业强买强卖用来为自己少数人敛财,物业必须政府来管理。
总结的很对。但简单的一句话,却需要用非常复杂的论述及过程才能完成。终于明白“为人民服务”是无数英烈的鲜血才能换取。世间最简单的,就是最复杂的[祈祷][祈祷][祈祷]
文章说的很对,只是现在物业被民营资夲控制,不受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只有完全归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会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