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清楚,物业管理行业矛盾突出,不管是从业主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物业服务企业的角度来看,双方都有委屈。那么,矛盾点在哪?以至于行业发展四十余年问题都无法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的现象。本文不做深度分析,只针对存在原因进行简单分析。
1、建设单位遗留完美体育平台 完美体育官方入口问题多,业主找不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替罪羊”的角色。
由于我国商品房绝大多数实行的期房制度,从业主购房到最终交付中间有将近两年的时间,两年间有太多的不可控因素,设计、选材、施工等环节很容易出问题,等房屋交付后这些问题逐渐显现。而此时建设单位已经撤场,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续物业管理,尤其是在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是同一品牌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大概率会代建设单位受过。尽管我们有《承接查验管理办法》,但实际执行效果堪忧。
物业管理行业不同于别的行业,有明确的甲方主体,享受甲方的主体权利,对乙方的选择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而在物业管理中自然人业主只是众多甲方之一,作为松散的自然人业主行使权利必须依托业主组织来实现,而由于业主组织成立流程繁琐且复杂,导致全国业主组织(特指业委会)覆盖率极低,根据相关数据,全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比约30%。甲方长期缺乏,无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无法建立平等对话机制,因此,一定程度上使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不利地位。尽管我们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但从2009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十六年,十六年前仅仅覆盖30%,可见其效果。
按照2004年1月1日实施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而实践中,绝大多数建设单位在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采用包干制,而放弃酬金制,原因为何?很简单,酬金制要求更严格。如: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而包干制就没那么多的麻烦,物业服务企业不想让业主知道物业费用的各项支出,这样就可以自由支配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了,同样,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就不为人知了。
既然收了业主的物业完美体育平台 完美体育官方入口费,那么钱怎么花呢?反正业主也不知道,所以,就花到业主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于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实际管理中往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业主看得见的服务上,诸如保洁、秩序、绿化等地方。而没有把重点精力放到业主看不见的地方,诸如消防、电梯等各种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上。
物业费应该按多少钱来收?对业主来说多少合适,谁说了算?物业服务成本到底是多少?谁最清楚?显然是物业服务企业,但是你觉得物业服务企业会告诉主管部门实话吗?如果不说实话,物业费定价主管部门如何确定呢?当前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区域物业费都是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测算,其价格偏离实际成本价格过多,导致物业费价格过高。
据我所知,有些省份出台物业费指导价就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测算,而测算的结果也会比正常的实际成本要高。如果有一个客观中立的机构来确定价格,或许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当前物业费乱相的境况。